发布时间:2022-06-20
编号:20220620090524994000
张天琦因保管不善,将房屋所有权证书号HL1310591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天琦
2022年06月20日